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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化工区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1 作者:admin 点击: 122次

为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根据《安全生产法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局总局令3号)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有效期为6年,每三年复审一次,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资格失效,视同无证上岗。对无证上岗作业的作业人员,将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其本人进行处罚。受化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中天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将于1月上旬举办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工种

加氢工艺作业、有毒品作业、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等

二、培训对象

辖区内各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

三、培训内容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3、危险化学品典型工艺安全与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

4、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四、培训时间

2016113-14

五、报到时间、地点及费用

培训地点: 化工区政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培训费用:新办证(包括证书已超过三年有效期的人员)每人480元、再培训(证书在三年有效期之内)每人380元。

六、考核发证

参加培训人员经培训,安全理论考核合格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

七、培训要求

报名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正面);21寸免冠登记照2张(底色不限,照片背面注明姓名);3、学历证明复印件;4、社区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一年以内);5、单位在岗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6、复审、换证人员携带《 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 。

请各位学员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准时参加培训,不缺席、不迟到、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 。

本次培训必须本人参加培训,本人参加考试,发现缺勤、代培训、代考试等违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因各种原因未能参加培训者不得参加本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办理《 特种作业操作证 》 。

八、培训联系方式:

(一)化工区安环局:

联系人:陶婷婷

  话:86869962

(二)培训处:

联系人:章老师

  话:13429863328   87506370

      真: 87506371

      箱: ztzj777@163.com

        

      一六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