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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6-05-03 作者:admin 点击: 126次

湖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
楚天行”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6〕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动员各地区、各部门、各领域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2月。全省各地区、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同步进行。
      三、主要形式及内容
      (一)积极组织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1.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协调落实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开展的“百名部(省)长论安全发展”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参照总局做法开展“百名市(州)、县(区)长论安全发展”活动。通过请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市(州)、县(区)人民政府安委会负责同志作专题报告、发表电视讲话、接受采访等形式,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组织“百名企业家谈安全生产”活动。中央在鄂企业和省属有关企业负责同志要把企业主体责任挺在前面,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公开课,组织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深入阐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三是组织宣讲团下基层宣讲安全生产知识。各级安委会要组织安全生产宣讲团,深入县、乡和重点企业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技能,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四是在媒体平台开展安全发展论坛活动。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网评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通过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表评论、撰写体会文章,开展在线访谈和举办论坛等方式传播安全发展观念,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文明素质。
      2.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各地区和各有关单位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开通“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热线电话或专门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热线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各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要通过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把参加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的期望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并“@你最想@的人”,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微信接力活动。
      3.举办“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与媒体合作,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养为宗旨,紧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有奖竞答、隐患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形式,面向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层层开展安全知识大赛。在各地开展安全知识大赛的基础上,选拔优秀选手组成湖北代表队,参加全国“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决赛。
      4.举办“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各地区要结合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以激发和凝聚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一线职工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为主题,层层开展主题演讲活动,并择优组成演讲团,深入基层开展巡回演讲,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发正能量。各地至少推荐1名选手参加全省统一选拔,并择优推荐参加总局举办的“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
      5.举办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力量创作、征集、推荐一批警示教育影视作品、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和安全科普读物等安全文化精品,经审核后上传至省安全月组委会办公室,再择优推送给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有效实现安全文化精品的广泛展映和快速共享,经过线上投票和线下评比,选出一批安全文化精品力作在媒体广泛展示传播。
      6.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区要选择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根据自身条件组织摄制“生死之间”安全生产系列警示教育片,通过集中展映、观看全国安全生产组委会推荐的《筑基—强化安全发展理念 提升全面安全素质》《阵痛》等警示教育宣传片,发放安全文化图书、资料等形式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特别要针对第三季度危险化学品事故易发特点,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教育,引导全社会深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二)丰富拓展我省系列宣传活动。
      1.启动“湖北省第二届寻找最美基层安全卫士”公益活动。评选宣传一批坚持以人为本、重视本质安全、扎根基层一线、认真履职尽责的个人先进典型,充分展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者爱岗敬业风采,弘扬无私奉献精神,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同时,注重不断改进和完善评选办法,年底全省组织评选授称仪式,提高透明度,提升公信力,扩大影响力,弘扬正能量。
      2.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配合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改进题库设计和参赛规则,继续依托省安监局门户网站,不断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推向品牌化,扩大覆盖面,强化宣传教育效果。
      3.组织开展“安全随手拍”活动。依托省局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将用户发现并用手机随手拍摄下的身边安全隐患、不安全行为习惯等图片、视频,并加上相应的文字描述,发送到湖北省安监局官方微博或微信(也可同时上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或微信公共平台),供用户分享,以达到警示宣传教育的目的。同时,采取通过发放奖励微博微信红包的形式,调动和引导广大群众更多的参与关注安全事故、安全隐患,增强防范意识,提升安全素质。
      4.开展安全文化下乡活动。采取编辑和购买相结合的方式,把安全文化产品送到基层安监部门和企业,推进安全文化“六进”,丰富基层安全文化生活,增强安全文化建设的社会效果。
      5.发送安全生产公益短信。征集、编辑一批安全生产公益短信,委托有关单位,利用短信平台,在6月份向全省手机用户定时发送。
      6.播报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广告。活动期间,通过湖北省广播电台,在每天黄金时段播报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安全法律法规,传递安全常识,传播“安全生产、生命至上”的理念,营造良好社会社会氛围。
      (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依据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安排,结合我省情况,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楚天行”四次专项行动。
      1.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冶金、建材、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选取2—3个重点地区,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媒体、专家三方共同参与,继续开展安全隐患“零容忍”暗查暗访活动,检查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单位,跟踪抓好整改,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2.开展典型经验专题行。各地要组织专家、记者、摄制组深入采访宣传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治安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情况,定期推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总结形成各具特色的经验体系,大力宣传、推动落实。
      3.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各地区要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一线,挖掘、采访、宣传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及实施成果,宣传“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宣传推广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成功经验。
      4.开展“两个全覆盖工程”专题行。围绕全省“两化”体系建设“扩量、提质、增效”工作目标和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工作进程,积极组织开展三项专题行动。一是全省各地安监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并会同相关部门联动,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两化”体系建设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抽查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二是各地组织开展一次以网格员为对象、以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巡查清单为重点的安全培训活动。三是组织开展一次企业清单编制攻坚活动。对照“两化”系统中更新的2016版排查标准和省安委会评选推荐的企业优秀清单样本,集中完成企业隐患排查清单的编制更新工作。
推动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继续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年”和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发挥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示范带头作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健全机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各级组委会要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考核督导,推动活动重心向基层和企业下移。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围绕活动主题,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网站,以及城管、交通运输、地铁营运等部门和单位的固定宣传阵地,播放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公益广告,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三)加强调度,沟通信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联络员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并将相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时报送至省组委会办公室。
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在鄂企业和省属有关企业于5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6月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四前将本地区、本行业和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全省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遇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于5月31日和7月4日前分别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全省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肖四生 
      电  话:027-87366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