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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办关于十八届六中全会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4 作者:admin 点击: 136次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委会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全省平安建设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胜利召开,省安办定于10月下旬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此次检查督查的范围是全省各地区和所有行业(领域)。重点抽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
二、督查内容
1.各地贯彻落实全省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和重要时段加强领导值班等方面情况。
2.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各单位推进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双随机两公开”执法检查、 “两个全覆盖”工程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
3.2016年部分省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进展情况。
4.对仙桃仙粼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三、时间安排
2016102428日,每组督查时间3-5天(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确定)。
四、督查分组和督查方式
省安监局领导带队,组成6个督查组(具体分组见附件1,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在各市州抽查县(市区)和生产经营单位(场所)不少于5家。
五、有关要求
一)各组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既要善于发现问题和不足,又要总结所到地区和企业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当地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二)各组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转变作风,轻车简从,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督查车辆、安全专家由各组联络员分别提前与省局后勤中心、规划科技处联系落实。
(三)各督查组要写出书面督查报告,于督查结束后4个工作日前报省安监局办公室。联络人及电话:刘为茂,87277869,邮箱:1533594030@qq.com
 
附件:/webmg/article/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61021/20161021185321802180.doc
1.督查分组名单
      2.2016年省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清单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