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30 作者:admin 点击: 170次
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 》,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根据《 安全生产法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局总局令30号令)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资格失效,视同无证上岗。对无证上岗作业的作业人员,将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其本人进行处罚 。我单位拟定于2016年7月4日举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工种
低压电工作业
二、培训对象
2016年5月-6月报名登记的低压电工学员
三、培训时间
2016年7月4日
四、考核发证
根据《 湖北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安全培训理论计算机考试和实际操作定点考核工作的通知 》(鄂安监发【2012 】140号)及《湖北省特种作业考试考务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要求,特种作业考试分为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理论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理论考试实行计算机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实际操作考试采取仿真模拟操作进行,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不及格或缺考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或再次缺考的,需重新缴费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及考试。
五、培训时间及培训地点
培训时间:2016年7月4日
报到时间:2016年7月4日 上午8:30之前报到
培训地点:湖北中天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会议室(洪山区书城路文治街维佳创意大厦西区14楼)
乘车方式:书城路方向可乘坐817、797等至书城路文治街下。
六、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方针;
2.电工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及电气安全工作制度及相关基本措施;
3.触电事故及现场救护,防触电技术及防雷和防静电的措施;
4.电工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及电工安全技术专业知识讲解;
5.电工实际操作技能及常见事故分析。
七、报名要求
参加培训人员每人自备1寸白底免冠登记照2张(照片背后注明姓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证明复印件2份,近期体检报告复印件2份(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单位工作证明2份。复审、换证人员携带《 特种作业操作证 》原件。
请各位学员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准时参加培训,不缺席、不迟到、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
因各种原因未能参加培训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办理《 特种作业操作证 》。
八、培训联系方式
湖北中天职业教育培训中心
2016年6月30日